吉林市学区房入学条件根据房产类型和户籍关系分批次进行划分,具体如下:
一、户籍与房产一致的优先录取条件
第一批次
新生户籍与父母户籍、家庭住房三者一致,且本人或父母在学区拥有独立产权房。
第二批次
新生与父母户籍、祖父母(或外祖父母)户籍、家庭住房三者一致,需满足:
- 新生自出生即落户在祖父母(外祖父母)户籍地
- 本人或父母无房产
- 祖父母(外祖父母)在学区拥有独立产权房。
第三批次
新生户籍与父母户籍、家庭住房三者一致,且本人或父母在学区拥有备案公产房、公(廉)租房。
第四批次
新生户籍与父母户籍、家庭住房三者一致,住房为非100%产权房(购房人产权份额≥50%)且名下无其他房产。
第五批次
新生与父母户籍在吉林市城区(不含区属乡镇),且本人或父母在学区拥有独立产权房。
第六批次
持有吉林市居住证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,且本人或父母在学区拥有独立产权房。
二、其他注意事项
租房与入学资格
- 租房不属于学区房,租房者无法直接入学。
- 本地户籍租房者若符合学区要求,可正常入学。
招生范围限制
学区房仅限对应小区内居民,跨小区购房需符合具体政策规定。
材料要求
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、购房合同、户口本等材料,并符合学校招生简章中的落户年限等要求。
法律条款建议
购房合同中建议约定户口迁出违约金条款,确保户口及时迁出以保持入学资格。
三、查询方式
具体学区划分及招生方案以当年教育局官方公布为准,可通过吉林市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平台查询。
以上政策综合了2017-2023年官方文件,部分条款可能随政策调整发生变化,建议家长以最新官方通知为准。